1931年10月生,湖北武汉人,马克思主义哲学家。195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系,留校任李达同志学术研究助手。1956年在《哲学研究》上批评苏联《简明哲学词典》的论文受到国内外高度重视。1961年李达同志受毛泽东同志委托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时,为主要执笔人。1978年积极投入反对“两个凡是”的理论斗争,参与真理标准大讨论,在《哲学研究》、《光明日报》等刊发表《关于真理标准的几个问题》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同年受人民出版社委托修订出版李达同志生前主编的《唯物辩证法大纲》;与他人共同编辑出版四卷本《李达文集》;任《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总论及辩证唯物主义部分副主编。1984年被由国家人事部授予首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是我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博士点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创建人,被同行专家评价为“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最前沿的、最有影响的前辈学人之一。”1985年起先后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和召集人,全国普通高校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哲学)召集人,国家社科“七五”、“八五”规划哲学组成员和“九五”、“十五”规划哲学组副组长,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教材组主要成员、美国依阿华大学亚太研究中心国际顾问等兼职。论文《逻辑证明与真理标准》获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作为第一作者的《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主编的《社会稳定论》获中国图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