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ence Events
2025-04-01 14:34
2025年3月26日下午,由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办的“武汉大学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第七讲在法学院120报告厅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应邀做题为“民商事法律适用中的系统思维”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麻锦亮、法学院孟勤国教授、温世扬教授、秦前红教授、张善斌教授、张素华教授、罗昆教授、余立力副教授以及法学院的同学们参加,现场座无虚席。
在致辞环节,秦天宝院长向与会师生介绍了刘贵祥大法官的基本情况,并对出席本次讲座的师生表示热烈欢迎。
讲座伊始,刘贵祥大法官对在民商事审判中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蕴含其中立场观点方法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刻的分析,重点阐述了系统观念如何运用到民商事审判具体实践中,运用到民商事法律适用中。他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是系统观念的光辉典范,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拓宽研究视野,立足我国整体法律制度框架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系统性思考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以党的创新理论为统领,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律适用方法论体系、民商法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切实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系统观念既是对法律规范内在逻辑性的科学总结,更是指导司法实践的重要方法论工具。运用系统思维,有助于全面准确地把握案件事实,实现法律适用的统一性、逻辑性和科学性。
为展开“民商事法律适用中的系统思维”这一论题,刘贵祥大法官结合《民法典》实施中的宏大实践场景,从法律适用方法的综合运用、《民法典》的内在体系协调、民商事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体系协同、法律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平衡等四个方面,结合大量法律制度、具体裁判案例和实践应用场景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民商事法律适用的系统思维。
秦天宝院长在总结时表示,刘贵祥大法官的讲座深刻揭示了系统思维在司法裁判中的方法论价值,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民商事审判领域的实践转化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次讲座通过将法律方法、法学理论、具体制度与实践案例深度融合,为参会师生呈现了一场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价值的法学盛宴。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二楼
电话:027-8788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Copyright @ 2021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