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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17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7-07-07 08:20

目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7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已开始进行。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如下申请指南,如您符合申请条件并且有意向申报,请您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定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相关服务。申请指南网址:http://www.szsti.gov.cn/notices/2017/7/5/2  

 

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传波  17727444819   1771673232@qq.com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17年
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征集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编制了2017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并经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支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进行申报并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二)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

(四)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六)深圳市外研究机构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软科学研究项目并应当与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七)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目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八)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三、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所签诚信承诺书原件;

(五)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推荐材料、项目研究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可以选择提交);

(六)合作协议复印件(验原件,深圳市外研究机构作为合作单位的应当提交)。

以上材料必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后予以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资料,并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两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提交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业务受理窗口。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7月6日9:00至2017年8月4日18:00。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8:00。

六、联系方式

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业务受理窗口(11至12号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

政策法规处:饶明辉、陈颖(0755-88102674、88127383);

技术支持单位: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7、86576088;

技术支持邮箱:szstisupport@nsccsz.gov.cn

附件:2017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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