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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09: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宗旨和申报条件
资助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研究专长,聚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重要领域,开拓研究方向,夯实研究基础,形成研究特色,争取孵化和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研究基础,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为具有博士学位,讲师以上职称的正式在编教师或研究人员(含师资博士后)。每人限报一项。
已承担校内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青年项目。
二、考核政策
青年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研究周期内无法按时完成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一次,逾期未完成者两年内禁止申报校内各类科研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1.申请者在人文社科研究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于3月1日上午以前将申请书纸版一份、活页纸质版两份及以上两项材料的电子版交各院、系科研管理办公室。
申请书电子文档的文件名须统一规范,格式为:“申报项目类别、单位、姓名-项目名称”,如“青年项目文学院张×-××研究”等。
2.3月1日下午,各院、系将以上材料审核盖章,汇总后
填写《申报一览表》,并报我院项目开发与成果管理处。
3. 3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立项名单。
四、其他事项
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任务书》及《武汉大学中央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和使用承诺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彦 68752283
附件: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一览表、学科代码表和行业代码表下载:20160121094528317.rar
人文社科研究院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二楼
电话:027-8788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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