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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选题的函

2011-09-15 09:26

有关高校:

为适应当前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整合高校社科研究力量和资源,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实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现面向有关高校征集2012年度重大专项选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重大专项的支持领域以重大问题为导向,重点支持关系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和学科创新发展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长远影响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对人类社会发展共同面对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对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有重大作用的基础研究。

二、征集对象

部属各高等学校,省属“211工程”学校。

三、选题要求

1.重大基础研究领域要体现基础性和前沿性。基础研究、理论研究重大中长期研究领域应围绕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传承文明和弘扬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世界学术前沿的重大研究领域,通过研究能在理论上、学术上产生重大创新性成果,有力推动学科建设和学术繁荣。

2.重大交叉研究领域要体现学科交叉性和跨学科性。交叉研究、跨学科研究重大中长期研究领域应以复杂性、学科交叉性问题研究为导向,打破传统的学科界限,综合应用自然科学方法并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的研究视角,深入研究重大现实问题,通过研究能带动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交叉渗透,推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

3.国家重大需求研究领域要体现战略性和全局性。应用对策研究重大中长期研究领域应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通过研究能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上有重大突破,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作为党和人民事业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4.具有明确目标和可操作性。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厚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以及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研究前景,能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四、选题产生与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专项选题的遴选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本校或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在专家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研究领域。研究领域名称要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

2.各单位仅限报送1个选题。

3.每个选题应有1000字左右的简要论证(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目标、预期成果等)。

请于2011年10月10日前,将选题和说明用E-mail发送至:120070508@qq.com。同时,请打印1份加盖学校公章后寄(传)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层,邮编:100029。传真:010-58556074。联系人:李建平,电话:010-58581195,13910069317。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段洪波,电话:010-6609662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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