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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

2010-05-11 09:18

为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及国际组织,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内容

着重围绕“十二五”时期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战略性问题,提出创新性、前瞻性、导向性的目标任务与对策措施,为科学制定和实施 “十二五”规划、促进温州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请申请单位主要针对第二批10个课题(见附件)进行申报。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研究组必须熟谙相关研究领域,拥有较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成果积累,对温州市情了解较为深入,能够独立开展课题研究。

2、研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3、研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五、时间安排

1、申请单位可登录温州市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http:// www.wzfgw.gov.cn/),从“发展规划”栏目“十二五”规划专栏中下载《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研究方向和题目,填写《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并于2009年7月15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议,对申请单位的课题研究方案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围单位,于2009年7月20日左右公布入围候选名单。

六、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须于2009年7月底前与温州市发展改革委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09年9月20日前完成初步报告,提交温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09年11月20日前向温州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研究期间,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可根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七、研究经费

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视研究需要,给予每个课题10万元以内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温州市绣山路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5楼,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发展规划处)。邮编:325009

电子邮件地址:wzsew@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温州市‘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申请”)

联 系 人: 孙福国 杨介棒

联系电话:0577-88968192、88968195 传真: 0577-88968193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wzfgw.gov.cn/art/2009/7/3/art_32_26558.html

1.温州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问题(第二批)

2.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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