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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办法

2010-05-11 08:41

为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经研究,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办法如下:

一、课题指南及资助额度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与基本内容研究。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间相互关系研究。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研究。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疑难问题研究。

5.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支撑关系研究。

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自设课题进行申报。每项课题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2.申请者登录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汇总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4.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1份;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5-11页)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

(2)《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5.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袋后于6月15日前寄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学处(邮编:100816),同时将《申请评审书》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202b203@163.com,并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XX学校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宋义栋,010-66097529。

四、成果要求

2009年11月1日前,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同时将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字左右)报社科司教学处。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包括教案及教学课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能够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

附:

1、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2、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

武汉大学的申报者请于6月1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部项目办公室.

电话:6875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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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8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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