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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5-03 09:27

全校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课题申报指南、申报办法附后。申报材料包括: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活页纸质版各1份,分开装订;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活页电子稿,分别以姓名+申报书、姓名+活页命名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于6月17日前提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处电子稿发送邮箱:110953560@qq.com 联系电话:68752283   联系人:陈翠容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附件1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1.教育强省建设指标体系及推进策略研究

2.学龄人口变化下的教育资源配置研究

3.课程思政改革创新研究

4.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研究

5.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6.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7.新时代教育公平的推进策略与社会支持研究

8.构建优质均衡的湖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研究

9.分类管理视域下民办教育治理研究

10.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

11.人工智能时代的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变革研究

12.“新沿海”战略下的湖北教育对外开放策略研究

13.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研究

14.“双减”后教育配套改革研究

15.“双减”背景下中小学作业质量及效能评价研究

16.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有效实施研究

17.省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研究

18.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研究

19.普通高中分层分类选课走班教学研究

20.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研究

21.湖北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路径和提升策略研究

22.项目化学习在中小学的实践研究

23.湖北中小学名师成长路径研究

24.教师考试命题与教学评价能力提升研究

25.普特一体化融合教育实践研究

26.教研专业支撑中小学高质量发展研究

27.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提升研究

28.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研究

29.中等职业学校“双优”建设及推进路径研究

30.县域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保障机制研究

31.“职教高考”制度设计及湖北模式研究

32.职业本科教育的推进路径及实施策略研究

33.湖北省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研究

34.职业院校省级课程标准开发及实施研究

35.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研究

36.职普融通发展体系的构建及推进路径研究

37.职业教育与乡村振兴联动发展研究

38.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湖北实施研究

39.推进湖北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40.构建特色一流开放多元的湖北高等教育体系研究

41.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研究

42.新发展格局下湖北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优化研究

43.应用型本科高校“双特色”建设研究

44.湖北高校推进“四新”建设研究

45.高等学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研究

46.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研究

47.大学生就业新形态研究

48.民办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研究

49.研究生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机制研究

50.湖北省终身教育服务体系研究

 

 

 

附件2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一、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80项,一般课题500项左右,专项资助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

六、各高校、厅直属单位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

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八、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每县(市、区)限报8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22年6月17日起至6月24日止。请各市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相关纸质材料1份(含活页)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325759;

联系人:马海燕;

电子邮箱:2554944033@qq.com

地址:武昌水果湖青年路56号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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