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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团队】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第七批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22:16

各有关单位:

2010年以来,学校大力实施人文社会科学“70后”暨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先后分6批遴选支持了93支青年学术创新团队,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青年学者群体性成长提供了良好平台。学校通过支持学术团队紧密协作、相互砥砺、共同成长,营造了健康、活泼的学术生态,提升了青年学术队伍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涵育了支撑人文社会科学持续繁荣的未来中坚。

为深入推进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学校决定开展第七批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和规模

本批次集中支持建设“交叉融通”类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实行跨学科的双带头人负责制。支持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联合组建跨学科团队,凝练交叉融通方向,汇聚交叉研究队伍,建立交叉融通机制,实现交叉协同、融合发展。

团队建设应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要求,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新兴领域和前沿问题,打破学院、学科壁垒,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叉融合,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医科的交叉融合。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推进研究方法和范式转型升级,探索有组织科研新模式,推进新文科建设,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

本批建设拟资助团队12支左右,根据遴选结果,主要分为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个层次,适当设立个别培育团队。力争用3至5年时间,形成一批结构稳定、富于创新、特色鲜明的实质性、交叉型、跨学科合作团队,培养一批青年领军人物,推出若干标志性成果,提出若干有分量的资政建议,在若干核心领域和前沿领域形成领先优势,产生良好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无学术不端、师德失范或相关不良情况。

2.学术团队核心成员应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团队成员总数不少于5人。团队各成员间在研究方向、研究领域、研究成果、学术经历、知识背景等方面有交汇点,具有实质性合作的基础和条件,能够实现跨学科交叉融合。

3.本批次学术团队实行双负责人制,每支学术团队的两位负责人应来自于不同一级学科。负责人均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和海外学术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敏锐的学术眼光、强烈的创新意识,以及较强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优先支持学校引进的青年优秀人才。除2023年在团队终期考核中获评优秀的第六批青年学术团队负责人外,以往已获资助的青年学术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牵头参与本支持计划申报。

4.学术团队应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学术积累,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具备高级职称人员应占二分之一及以上。严格避免重复申请,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同批次均只能牵头或参与一个团队的申报。

5.学术团队有别于单一项目研究课题组。应注重过程建设和生态营造,建立常态化的学术研讨、互动交流和紧密协作机制,促进互学互鉴和共同成长。应凝练确定明晰的科研主攻方向,一般以主要研究领域或方向冠名,团队名称务求精炼、规范、准确。应整体规划研究主题和研究计划,系统设计若干研究课题,在具体选题上与主攻方向保持紧密一致,避免研究课题和预期成果过于分散,同时避免与已有研究机构主攻方向重复。

6.学术团队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立足学术主流,聚焦学术前沿,深耕基础理论研究,引领学术发展,培育和产出高显示度科研成果;

(2)紧扣国家重大急需,回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接决策需求,多渠道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升资政服务能力;

(3)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推动学术范式和研究方法创新,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和战略预测研究,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着力提升综合创新能力;

(4)联络境外知名研究机构或高水平大学专家学者,跟踪海外学术最新进展,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参与国际高端对话,在海外推出高水平成果,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和话语权;

(5)在团队建设各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和特色成效,如孵化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在教书育人上取得佳绩、集体推出系列化学术成果、联合申报并获批重大科研项目、创办高端学术活动品牌、形成稳定长效交叉融合机制等。

三、申报程序

1.团队申报。团队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学术团队建设申报表》(附件1)。

2.单位推荐。团队两位负责人充分商议后,向其中一个为主的所在单位(学院或直属研究机构)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学校。每个文科学院和直属学校的实体性科研机构所推荐的团队最多不超过2支。

3.材料提交。2023年9月25日前将《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学术团队建设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和《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学术团队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学术服务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wlz@whu.edu.cn。

4.答辩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以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申报团队须对其建设目标、规划、分工、特色、优势及预期建设成效等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审专家现场提问。学校综合专家投票和评审意见,按比例确定若干重点、一般支持团队及培育团队。

5.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正式发文公布。

四、团队管理

1.青年学术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学校原则上分别给予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团队总额不少于45万元、3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经费划拨视团队年度预算情况进行,并根据建设进展情况采取动态调整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团队加大投入并将作为后期持续资助的重要依据,对于建设成效较差的团队停止资助并取消学术团队称号。各团队经费预算及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突出建设重点。

2.实行合同制管理。学校与学术团队签订合同,根据团队类型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根据合同对学术团队的建设计划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评估,重点突出团队实质合作行为、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跨学科研讨、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的考核,并予以相应的奖惩。团队负责人应按年度填写《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学术团队年度进展报告》,在次年1月20日前上报。

3.流动和退出机制。学术团队在建设过程中可以吸纳新成员或者允许成员退出,但每年变动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团队总人数的20%。学校可根据实际建设实绩裁撤、合并或新增学术团队。团队在建设过程中如遇难以形成实质性合作或无法完成建设目标的,可申请退出建设计划并退回结余经费。

五、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年学术团队建设工作,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学者联合组建团队参与申报,并加强团队建设方向和质量把关。对于新获批建设的团队,在软硬件条件等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与学校形成建设合力,助力推动青年学者的群体性成长,涵养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第七批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团队遴选的会议答辩时间暂定为10月16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团队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学术团队建设申报表

2.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发展计划学术团队建设申报汇总表

武汉大学

2023年9月4日

(联系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学术服务处翁亮子、杜业艳,联系电话:68752647、8778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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