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动态

Science Events

社科动态

首 页 > 正文

【学术动态】我校环境法研究所成功主办第五届中欧环境法会议

2018-09-20 08:58

2018年8月29日至30日,由我校环境法研究所与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中国环境法学刊》(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和欧洲U4大学网络(U4 University Network)共同协办的“第五届中欧环境法会议”(5th EU-China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al Law)在比利时根特成功举行。

此次论坛主题为“绿色法律、经济手段和环境犯罪(Green law, economic instruments and environmental crime)”,吸引了来自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以及比利时根特大学、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佩斯大学等国内外20余所大学及研究机构的50余位中外学者参会。

8月29日上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比利时根特大学Frank MAES教授先后在开幕式上发表致辞。秦天宝教授指出,双方2006年开始合作迄今已经12年,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中国文化中,12年是一个循环,意味着双方的合作将在更高起点上再次起步,取得更大的成果。

会议期间,中外学者们在绿色法律的概念下围绕气候变化、碳排放交易、环境税、自然资源保护以及环境犯罪等问题,结合各自在国内法、欧盟法与国际法的经验,多层面、多角度地展开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我校秦天宝教授和卜睿德(Ben Bore)教授分别受邀主持和点评气候变化与碳排放交易(climate change and emission trading system)以及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Natural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两个单元。秦天宝教授就中国的环境保护税问题做了题为“Can the problem of coercive collection be improved after the environmental “Fee to Tax Reform” in China?”的报告;张志伟教授的报告主题为“Collective obligations and the limits of green law”;卜睿德教授就一带一路政策中的环保问题做了题为“The Green Belt and Road: A challenge for environmental law”的报告;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何苗博士就“Recent challenges in managing protected areas in China”做了发言。

自2006年武汉大学和根特大学建立起正式合作关系以来,双方在师资交流、合作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果。其中,中欧环境法会议已成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与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联手打造的高层次、定期的学术交流平台,其国际影响力逐年增加,正吸引越来越多世界各地优秀的环境法学者参与其中。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湖滨人文社科楼二楼

电话:027-87882011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1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