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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在我校成功举办

2017-11-15 17:04

编者按:今年7月,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签署合作意向书。根据协议,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于11月9日组织“庭审进校园”活动,在我院模拟法庭开庭,公开审理案件。活动得到了我校师生的积极参与,引起热烈反响。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对本次活动的公开报道。

四巡庭审来到珞珈山

作者:第四巡回法庭 静波 天田 洪瑞

深秋的珞珈山,层林尽染。11月9日一大早,百年名校武汉大学法学楼前的小广场,已经是人声鼎沸。同学们说,在模拟法庭,一场庭审即将拉开帷幕。

今天的庭审不再是以往的模拟庭审教学,而是一个涉案标的近亿元的真实合同纠纷案件。身着法袍坐在审判席上的,也是“货真价实”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他们是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刘慧卓、刘崇理、梅芳。这是第四巡回法庭首次在巡回区湖北省公开开庭,也是为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而开展的庭审进校园活动第一站。拥有350个座位的模拟法庭,挤进来400余名师生,在前排就坐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律师和法官代表。旁听席上,一位帅气的黑人小伙特别引人注目,他是来自刚果(布)的大三留学学生木凯。他操着一口纯正的普通话说:“能在武大校园里旁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令我特别激动。”湖北高院民二庭法官张炎说:“旁听证一证难求,很多老师学生都把‘后门’走到了我们这里。”“能在我们自己的校园里听到第四巡回法庭的庭审,别提有多期待,很多同学都是早上六点就爬起来抢占有利地形的。”武汉大学国际公法硕士研究生朱璧禧说。

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涉案的湖北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东公司)与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森华集团公司)2010年即就徐东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合作事宜签订了《联合开发合同》,并在履行该合同过程中签订了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拆迁补偿协议、转让协议、借款合同、购房合同、质押担保合同等诸多合同。因在上述一系列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徐东公司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该院一审判决中森华集团公司败诉。中森华集团公司不服,但仅对一审判决关于拆迁补偿协议中赔偿数额的具体判项提出上诉请求,同时在上诉理由中提出本案一系列相关协议不应一并审理,本案部分事实涉及刑事犯罪应当中止审理以及一审遗漏应当追加的当事人等程序性问题。

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针锋相对,唇枪舌剑,辩论激烈,据理力争。合议庭法官有条有理,驾驭自如,一方面针对中森华集团公司具体上诉请求的实体审查及二审是否应当全面审理问题等程序性问题,引导律师紧紧围绕焦点展开辩论;另一方面中立对待双方律师,充分保障律师权利。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决定休庭进行合议。20分钟后,庭审恢复,审判长刘慧卓逐项阐述回应上诉请求,并当庭宣布:驳回中森华集团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至此,一起纷争数年的案件一槌定音。

在场的好多师生在休庭过程中也不舍得离开模拟法庭,他们三人一组、五人一伙,交流着旁听的心得。有的对法官的风采啧啧称赞,有的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有的假设自己若是法官会如何评判案件的是非曲直。当主审法官刘慧卓当庭宣布判决结果时,全场听众一方面为能够当庭宣判兴奋不已,一方面也为判决结果恰恰符合自己的预期激动异常。一头银发、风度翩翩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当场就向四巡的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当庭宣判,不仅让正义及时实现,而且还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败诉方中森华集团公司代理人鲁卫红律师说:“虽然我们对判决结果有自己的认识和意见,但当庭宣判这种方式我们认为很好,不仅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让司法过程公开透明。”胜诉方徐东公司代理人卢胜兰律师说:“本案能够当庭宣判,我们非常满意。当庭宣判是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成果的一个缩影。当庭宣判有利于充分发挥庭审功能,避免庭审形式化,更体现了合议庭的独立性,能够打消当事人担心案件受到干扰的疑虑。”全国人大代表、湖北信义兄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东林说:“以前觉得最高人民法院远在天边,现在觉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就在我们身边。人民法院这些年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形象大大提升。每年参加全国两会,周强院长作完报告,代表们都为司法进步、为普通百姓能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而鼓掌。希望最高人民法院不仅要多走进校园,也建议多走向基层法官,庭审将会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更高的社会认可度。我相信法治中国必将奏响更加雄厚的乐章,护航更加美好的未来。”

合议庭法官的专业素养同样赢得了代理律师和旁听人员的一致认同。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医学病毒研究所所长杨占秋说:“两个小时的庭审,展现了四巡法官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宽广知识面,为我们的法官点赞。”庭审结束后为旁听同学做点评的武汉大学经济法教研室老师袁康说:“这次庭审,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宣判,均展现了最规范的庭审流程。四巡法官对于庭审的掌控力特别强,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偏离争议焦点时,审判长会及时引导到争议焦点上来。”中森华集团公司代理人鲁卫红律师说:“合议庭法官对庭审方向的把握很准确,从诉讼程序上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非常充分,庭审秩序井然,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高水平和高素养。”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任澎表示:“非常钦佩四巡法官对庭审节奏的精确把握。缜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严肃公正的审判态度,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审判实务课。我代表武汉大学2000多名在校研究生向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点赞。” 法庭上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之间的团队协作表现也给旁听庭审的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粒留下了深刻印象。她说:“设立巡回法庭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巡回法庭,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庭审时不仅审判团队之间,而且合议庭成员之间也作为一个整体交流互动,庭审效率很高。今天整个庭审让人如沐春风,同时又有润物无声的力量。一个完全不了解案件的人通过庭审能够把案件了解得非常清楚,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内容,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十九大精神进校园

庭审结束后,四巡法官与旁听庭审的部分师生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律师和法官代表进行了座谈。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李广宇表示:“十九大刚刚胜利闭幕,神州大地正在掀起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我们这次巡回审判走进武大法学院,不仅仅是送法进校园,更是送十九大精神进校园。党的十九大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明确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具体到人民司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要求,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本身就是党中央作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我们举行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就是要展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成果。同时与广大师生、各界代表一起,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探讨新时代如何能有新气象,能有新作为。同时,打破制度壁垒,主动与高校开展合作,也是四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希望能够唤醒同学们的法治信念,吸引更多的同学投身到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当中。”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说:“在武汉大学创建双一流高校的关键时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法官给我们送上一个令人振奋的实时庭审。对此,我们表示非常感谢。武汉大学和第四巡回法庭是教学实践共建单位,感谢四巡对武大法学教育的支持。此次庭审走进武汉大学,四巡的法官们精心选择案件,精心准备庭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无论对武汉大学的老师还是学生,都是一种指导和鞭策。这次庭审让我们从事法学教育的老师和法学学生都增强了对中国法治事业的信心。”武汉大学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任澎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于青年寄予厚望,他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作为武大法学研究生,我们要珍惜这样难得的学习机会,积极主动向第四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学习,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宏伟理想,打牢法学理论基础,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为新时代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青年人的一份力量。”武汉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喻良青表示:“当今中国民主法治日趋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推进,对我们法学学生而言,当下就是最好的时代,在我们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愿孜孜不倦努力,用知识武装头脑,为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说:“最高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是一个普通工程,是涉及到怎样培养中国未来司法人才的关键工程。真实的庭审走进校园,会坚定学生对法律的追求,起到良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多开展此类活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本科、硕士、博士都是在武汉大学就读,今天重新回到美丽的东湖之滨,心情格外激动。他说:“我在1988年就参与过学校的模拟法庭。虽然法官和当事人都是扮演的,只有律师是真的,但对我的影响是终身的,让我认识到了法庭的庄严神圣。正是有了此次经历,引导我毕业之后从事了司法工作。今天的庭审水平非常高,代表了中国司法审判领域最高水平。如此精彩纷呈的庭审公开课,不知又会燃起多少青年学子投身到司法事业的梦想。”

(本文采写得到通讯员高海娟、骆芳菲、汤艳飞的鼎力协助,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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