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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讲坛暨珞珈讲坛第188讲】李龙教授解读全面依法治国这五年

2017-06-12 08:50

2017年6月8日,光明讲坛暨珞珈讲坛第188讲在武汉大学樱顶老图书馆举行,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李龙先生应邀做客讲坛,作题为“全面依法治国这五年”的学术报告。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沈壮海为其颁赠“珞珈讲坛”纪念牌,讲坛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主持。

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沈壮海、光明日报副总编辑刘伟分别致辞。

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 沈壮海

沈壮海副书记代表武汉大学对《光明日报》刘伟副总编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此次“珞珈讲坛”是自创办以来第一次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光明讲坛”与“珞珈讲坛”两个知名讲坛的携手,对于学生、学者、学术来说都是一件幸事,通过《光明日报》这一权威媒体,可以让学术思想与精神广为传播,形成更加深远、持久的影响。

光明日报副总编辑 刘伟

光明日报副总编刘伟指出,“与真理同行,与时代同步”是光明日报始终秉承的社训,“光明讲坛”作为光明日报的品牌栏目,所重视的不仅是知识的传播,更是学术大家的求学态度和治学精神。“光明讲坛”也期盼日后能与“珞珈讲坛”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

在报告中,李龙教授首先简要回顾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五年的历史: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并于1999年载入了国家宪法。2012年,党的十八大中宣告,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专题研究了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提出并实施司法改革190多条措施。

李龙教授指出,历史证明,依法治国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举,是新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里程碑;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治国之道、强国之路、兴国之本。尤其是全面依法治国这五年,更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结论。

接着,李龙教授对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做了总结:“三者统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原则;依法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方针;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导向;控制权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构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尊重与保障人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价值。

李龙教授认为,大凡一个国家,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几乎都有一个治国方略,并同时确立与之相应的总原则。如我国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纷纷提出自己的主张:儒家倡导“德治”的治国方略,其总原则是“仁爱”;道家的治国方略是“无为而治”,总原则是“道法自然”;墨家的治国方略是“人治”,总原则是“兼爱”;法家的治国方略是“以法治国”,总原则是“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

从商鞅变法开始,秦国采用法家学说,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经历140余年几代人的努力,终于使秦国由弱变强,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尽管后来因其实施严刑峻法和倒行逆施,导致秦王朝的灭亡。但其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与法家的治国方略和总原则分不开的。

李龙教授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中,始终贯穿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条主线,它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也是“中国方案”的基本经验,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原则。

最后,李龙教授强调,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贡献之一,就是提出和阐明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科学命题,并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是一个纲领性的概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生动地反映了法治中国各个环节规范化、有序化的程度,彰显了法治的严谨、协调与和谐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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