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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会议】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武汉成功举行

2016-10-20 15:58

10月15至16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代表大会暨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武汉市洪山礼堂召开。本届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承办。本次年会的理论议题为“刑法改革中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问题研究”,实务议题为“当前热点犯罪司法适用研究”,具体包括“恐怖主义犯罪的司法适用研究”、“信息网络犯罪的司法适用研究”和“贪污罪受贿罪的司法适用研究”三个子议题。

15日上午,年会举行了开幕式,共有420多名来自刑法理论界、实务界的嘉宾出席;开幕式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主持。开幕式上,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表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做了突出贡献,相信本次学术年会将实现新老理事会的平稳过渡,有利于促进与会专家和学者们就刑法理论的关键议题达成共识,有利于深化对相关议题的认知。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就刑法学研究会对武汉大学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信任表达感谢,邀请与会专家及学者莅临武汉大学法学院进行交流和指导,并预祝年会圆满顺利召开。

16日,大会主题报告与研讨会中,武汉大学法学院何荣功教授作了题为《“贪腐解释”与刑法反腐功能退化的反思》的主题报告。何荣功教授围绕着《解释》提升贪污贿赂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治理性,是否存在孟德斯鸠所说的“立法者只纠正当前弊病但忽略其他弊害”的问题,即所谓“睁眼闭眼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何荣功教授认为,在贪污犯罪严重的时期,只倚重刑法反腐,国家必将陷入法治困境,《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数额标准,对司法机关办案难题的缓解只是暂时行的;刑法作为法律的底线,虽然对犯罪治理效用并非乐观,但严惩腐败彰显着国家对腐败的严正立场和现代政治的形象,代表着社会的集体良知。较之于贪腐犯罪本身,贪腐违法犯罪泛滥所引起的国民对腐败的感知适应和反腐意识的钝化问题,危害性更大、更深,更普遍,更需要国家和全社会的关注和警惕。

大会闭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莫洪宪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分别在闭幕式上致辞。(法学院熊琦、尚勇、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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