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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05-18 07:18

有关高等学校社科(科研)处、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是2014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期检查办法和主要内容

1.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取通讯评审方式,中检材料由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寄(送)达中检专家。

2.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期检查以《投标评审书》和《研究计划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3.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中检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检。两次中检不合格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或项目首席专家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并填写。

2.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须在5月18日—6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对本校所有参加此次中检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填写、审核确认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已开通项目申报系统账号的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单位,请登录管理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6@sinoss.net。

3.将《投标评审书》、《研究计划合同书》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中检报告书》纸质件一式6份(含原件1份),相关阶段性成果材料6份,于6月27日前寄到或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联系人:田晨亮,联系 电话:010-58556040。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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