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设立研究机构旨在发挥学校多学科优势,立足学科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培育高水平、强能力、有特色的研究团队,推动科研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协同创新,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研究活力。研究机构采取学校指导、依托单位主管的模式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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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机构发展规划、可行性论证等文件
(3)依托单位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出具的综合论证意见
(4)科研经费、场地、设备条件等佐证材料
(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联合研究机构的申报材料还应包括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合作方资质等有关材料)
平台建设处 孙华东 6875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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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机构负责人填写《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申报表》,并按依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由依托单位组织教授委员会就研究机构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研究论证,并实行不记名投票,同意票数超过到会委员三分之二的,报依托单位党政组织审核,各依托单位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和学科建设需求统一规划,审核同意后,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报送所有申报材料;
(3)跨学科研究机构由主要依托学科或研究机构负责人所属单位审核报送,所涉单位会签论证意见;
(4)联合研究机构,应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就研究机构的组建进行酝酿论证,达成共识后,方可申报;联合研究机构合作方为境外机构的,还须经学校国际交流部审批同意。
平台建设处 王建 6875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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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未获批准的申请,如无新的申请理由,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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