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Service Guide

社科院行政公章用章流程

导语

社科院公章由综合办公室保管、使用。所有盖章材料请按照要求先完成所在学院的审批盖章,然后递交社科院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审核,最后到综合办公室盖章,并做好盖章材料的登记留存工作。联系人:综合事务办公室 谭珊娜 87882011。

  • 1

    院系审批

    需盖章材料的内容填写完善后,由所在学院领导审批,并签字、盖章。

    所在学院

  • 2

    社科院职能处室审核

    携带材料到社科院相关职能处室审核签字,请根据业务内容选择对应的处室。

    项目成果处 201、平台处 101、学术服务处108

  • 3

    社科院综合办用章

    (1)综合办公室审核、用章

    (2)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签名

    (3)按该事项的要求办理盖章材料的留存

    综合办公室106 谭珊娜878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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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7-878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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